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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
發布者:無錫市科泓環境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發布時間:10/31/2019 11:11:48 AM 點擊次數:3677 關閉 |
服務內容: 協助企業收集及編制驗收申請資料 指導建設及完善現場環保設施 聯系相關部門進行現場監測 最終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行政審批意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是(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3號頒布實施的管理辦法。該辦法是為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監督落實環境保護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以及落實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環保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編輯本段]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結果,并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活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范圍包括:
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有關項目設計文件規定應采取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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